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2月21日發文字號:經授水字第101202124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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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如文
主旨:訂定「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第五條其他性質相近科系或學科之核心課程及認定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說明:檢附「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第五條其他性質相近科系或學科之核心課程及認定原則」規定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
正本:內政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各縣市政府、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自來水事業處公館淨水廠、金門縣自來水廠、連江縣自來水廠、台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福建省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本部水利署
副本: